省级机关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月12日起,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开始向进入省级机关面试的考生寄发《面试通知》,14日起还将与考生电话联系确认。为了确保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2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杭州市省委党校文欣大厦(杭州市文一路80号)。
2、下载填写登记表。收到《面试通知》的考生可登陆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rs.gov.cn),在下载专区下载《省级机关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近期免冠2寸正照,在资格复审时上交工作人员。
3、资格复审。3月21日9:00-16:30到浙江省委党校文欣大厦一楼大厅(杭州市文一路80号)参加资格复审,除携带《面试通知》及《省级机关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外,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仅证明考生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是否签约不影响资格复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集体户籍考生可携带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抵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5、查询总成绩。面试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3月24日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参考人员总成绩,同时,将电话通知参加双向选择的人员。
6、参加双向选择。考生根据通知于3月25日9:00-11:30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照3张到浙江省人才市场(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二楼大厅)参加与招录机关的双向选择。考生作自我推荐,招录机关介绍相关情况,双方互相了解后考生填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考生同时被几个单位选中时,依据志愿顺序确定录用单位。招录机关可以在填报本单位志愿的考生中挑选,也可以在其他考生中挑选。未被所填志愿单位录用的,应服从其它单位挑选。不服从招录机关挑选者取消录用资格。
7、体检。根据招录机关通知,参加体检。
8、保留资格。报考省级机关未被录用的考试入围人员,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给公务员录用资格证书,保留录用资格至下一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之日止。在此期间内,省级机关急需补员,可在职位所需专业对口的持证人员中择优录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